渭南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和防治水工作
4月25日,渭南市煤炭局消息,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今年我市开展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和防治水工作。市煤炭局要求各县(市)煤炭局要成立机构,专题研究,制定方案。韩城市所有煤矿、其他县不少于30%的煤矿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采空区等隐蔽致灾因素,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其余矿井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
同时,韩城、白水、澄城要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承压开采矿井必须配备1—2名防治水专业人员,设立专职队伍,采用专用设备,按规定在井下设置防水闸门和增设强排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严禁30万吨/年以下矿井承压开采。严防水害事故,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配备适用的排水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生产矿井要按规定5年修订1次地质报告,市煤炭局要进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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