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浪儿 发表于 2014-7-2 09:02

西安“警察”渭南抓吸毒撇下伤者 两地均要对方负责

西安“警察”渭南抓吸毒撇下伤者 两地均要对方负责    6月26日、27日,本报连续报道了西安“警察”根据吸毒者提供的线索,在渭南抓人过程中,一名涉毒人员跳楼受伤,而“警察”撇下伤者离开之事。昨日,西安警方回复称,抓人者不是西安警察,具体是谁应由渭南警方调查;渭南警方则表示,应由西安调查抓人者身份。

     6月24日下午,根据一名吸毒者提供的线索,西安“警察”到渭南抓捕一名涉毒男子。为逃避抓捕,该男子从3楼跳下后肋骨摔断,而执行抓捕的西安“警察”却直接离开了现场。华商报对此进行报道后,西安警方派人到渭南调查此事。

  “肯定不是我们西安的警察。”昨日,西安市公安局一名民警说,他们也在等待渭南警方的调查结果。因为案件发生在渭南,渭南警方应该根据线人提供的两个手机号码,去核实抓人者的身份。

  渭南警方办理此案的一名民警表示,自称西安警方线人的米某和跳楼者普某,因为吸毒已被行政处罚,但抓人者的身份让西安警方调查比较合适。对此,陕西博纳新律师事务所律师乔宝虎表示,这件事因涉及西安警察的问题,西安警方可以调查,事发地在渭南,当地警方也可以调查。或者两地警方成立联合调查组,共同调查抓人者的真实身份。

Ok_sorry 发表于 2014-7-2 14:40

夜夜 发表于 2014-7-2 21:54

摔死才好,吸毒的都不是好东西。

小秋~ 发表于 2014-7-3 08:53

这算是推诿,还是冒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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