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My疙瘩 发表于 2014-7-16 11:40

咸阳司法局副局长醉酒驾警车撞伤中学生被刑拘

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某醉酒驾驶警车,途经市区世纪大道西路时,将一过路中学生撞伤。昨日,记者了解到,该名副局长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且已被刑事拘留。  7月13日23时30分,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程某某驾驶该局一辆警车,经世纪大道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咸阳市公路局门前,将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解某某撞伤。肇事后,程某某将车辆驶出五六十米后折回始发点,协助抢救伤者,没有逃逸行为。经医疗部门抽血检测,程某某酒精检测结果为156.4毫克每百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而被撞的解某某系乾县17岁中学生,利用暑假来咸阳打工,从饭店下班后回家路上遭此祸事。目前,解某某在核工业215医院进行救治。  7月14日,经秦都公安分局审批,对程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咸阳市纪委亦于当日介入调查此事。

爱哲 发表于 2014-7-16 16:44

知法犯法,严判,顺便把说情的也查查!

暮雨千山静 发表于 2014-7-16 18:52

应该重判

沉睡的水 发表于 2014-7-16 20:58

重罚
!!!!

冰山上的雪莲 发表于 2014-7-17 10:24

酒驾,就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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