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紧张 发表于 2014-7-20 22:53

男子谎称能在部队安排工作骗取80余万

  谎称能帮忙在部队找到工作,诈骗刘女士80多万元,记者今日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检方批准逮捕。

  刘女士家庭条件较好,家里就一个儿子,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刘女士很着急,动用一切关系想帮儿子找个工作。

  刘女士打电话给老朋友石某时,得知了一个“重要消息”——国家要成立某建设委员会(嫌疑人编造的虚假信息),现有内招指标,每个指标25.8万元,工作是给领导开车,授予中校军衔。

  刘女士去石某家送钱,发现还有一名男子在他家里,石某将钱转交给了这名男子,并告诉刘女士此男子是办事人的老公。一星期后,石某告诉刘女士,她儿子的工作领导已经批下来了,并让刘女士请客。

  在请客的饭桌上,刘女士认识了办事人何某。何某告诉刘女士,又有一个内招指标,老价钱。想到自己弟弟还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刘女士马上取钱送到何某家里。

  此后几个月,何某对刘女士几次谎称有内部指标,刘女士先后帮自己朋友的女儿、邻居的孩子“找到了工作”,为此共支付何某86.8万元。

  可交完所有钱后,刘女士的儿子也没能入职。刘女士打电话催问何某,何某一直推说在办理中。

  最后,刘女士实在忍无可忍,对何某说如果办不了就退钱给她。何某当场打了四张收据,分别是26万、25.8万、20万和10万。

  刘女士带着收据回了家,之后再打何某电话就无人接听了。刘女士再找到何某家里,发现其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于是报案。

  经调查,何某“办事儿”都是通过一个朋友李某。李某自称是解放军“文职中将”,随身携带着红头文件和公章照片。

  据核实,李某的真实身份只是一名城管协管员,他用军人的身份伪装自己,声称可以帮助他人获取部队特招指标,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检察官说法

  大兴检察院王冷、刘艳华解释,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案中,李某伪造军人身份,谎称能帮找工作,骗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将在十年以上量刑。

  检察官提醒,不要轻信“帮忙人”的承诺,支付大额资金一定要留书面凭证。(法制晚报)



西米 发表于 2014-7-21 02:31

无知者无畏啊!现在哪儿有铁饭碗啊?平民百姓自己努力吧!

陶陶妈 发表于 2014-7-21 14:30

无知者无畏啊!现在哪儿有铁饭碗啊?平民百姓自己努力吧!

烽火连城 发表于 2014-7-21 15:46

上当都是因为有贪念

鑫哥 发表于 2014-7-21 17:12

现在这种骗子很多

鑫哥 发表于 2014-7-21 17:12

喜哈哈 发表于 2014-7-22 08:13

我是来看评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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