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就欠
就是,坚持报警!这种人连做人都没点基本素质,能做生意?肯定也是坑蒙拐骗!大家一起抵制,不去她家买衣服并相互转告,让渭南人都知道这两垃圾
碧海 发表于 2014-8-31 19:06
她归还的前提是别人要报警,不是主动提出的归还。这种人素质太差,公开是应该的。
十分同意。重点不是东西有没有归还。这两人素质也太差了。
有点拉皮条滴感觉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那个店主涉嫌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