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打人者逍遥法外,藐视法律
本帖最后由 zhengyizhishen 于 2014-9-12 23:55 编辑蒲城县椿林乡元某,男,绰号“死狗”。9月10日殴打本村年近60岁的妇女邢某(原因是前几日其堂兄与邢某八十岁母亲发生矛盾,打伤老人并经过村委员会调解赔偿医药费,元某不甘心)。10号下午遇到邢某后变开始撒气,因邢某独自一人,丈夫早年去世,他便柿子找软的捏,对邢某进行殴打。打人时说“我看你是活够了,就要弄死你”。击打邢某头部致使其昏迷。
邢某住院后,元某妻子、子女及其本人去医院赔不是,但是态度非常让人生气。其女儿说道:杀人不过头点地,杀了你大不了坐几年牢。元某还说:我就是找事,能把我怎么办。
9.12日,邢某女儿回到村中,找到元某,问道:你为啥打我妈?看我妈好欺负不是?元某说道:我想打谁就打谁,我家儿子一个人就能达到你们。你算个屁,叫你家大人来。便开始动手推邢某女儿,邢某女儿借势挥手,给了其一耳光。元某就准备抄家伙动手,此时邢某女儿就跑,元某耍赖皮顺势躺在地上不起来,意思是把我大严重了。元某的弟弟随即也报警并纠结一批人到邢某家寻衅滋事。而且住进医院做各种检查,存心讹人。
这种恶霸打人了不认错,派出所也没有拘留,还说拘留找不到人。
女儿为母伸张正义,却反遭讹人。
这种暴徒以为没人能怎么了他,嚣张极致,藐视法律。
希望得到大家的建议和媒体关。
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给予支持。
乡镇派出所不拘留暴徒,导致其更加嚣张,这关系你懂得,现在只能一级一级上告 严惩打人凶手,捍卫法律尊严 居然发生到主席家乡附近,出现官欺民众,肇事者目无王法 ,他妈的,这是锤子社会,要派出所,公安局走球滴 ,有点屁关系,到时嚣张毛,顶起 轻伤就意味着负担刑事责任,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如果被害人不起诉且检察院也不公诉的话,受害人与加害人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即可,条件是公安局不立刑事案件。你的情况不符合这一条。
刑事拘留意味着刑事立案,刑事拘留剥夺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为10日,特殊情况下为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羁押时间可长达37日。
检察院决定逮捕的,转为逮捕,公诉期限为1个月。
检察院认为不负刑责的,决定释放;
检察院认为负刑责但不需要逮捕的,转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基层派出所明显的有人,告到底 派出所有几个敢碰硬茬的
有本事到北京牛,马上抓你个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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