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冤,冤。
听朋友说他去年十月份借给朋友了十万块钱,借钱人到期不还钱,还让人抢走了原始借条,朋友报案,环北所出警,说抢借条人不构成犯罪,到现在也不给我朋友立案,我们都是平民百姓,拿这不平事只能有看法没办法。你说冤不冤。 还有这种事证据呢
我去,真的这事????有啥证据,或者是还有啥征集呢? 怎么抢的,去家里?原始借条干嘛那么随意就拿出来?要复印件是干啥?为什么不复印几张? 秘书小D 发表于 2014-10-28 10:47
我去,真的这事????有啥证据,或者是还有啥征集呢?
当然是真的,环北所出警时出
证明了 家在渭南 发表于 2014-10-28 00:22
还有这种事
是实事,派出所说抢的是纸,又不是钱。复印件在 如果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唯一凭证,那么抢劫借条实际就是消灭了债务,也够成抢劫罪。否则借条的财产价值太小了,不构成犯罪。 混日子 发表于 2014-10-28 18:46
怎么抢的,去家里?原始借条干嘛那么随意就拿出来?要复印件是干啥?为什么不复印几张?
借钱人让去他家说要还钱,让带上原始借条,抢条人当时把钱放在了茶几上,说要见原始借条,我朋友刚拿出借条,人家抢走就跑了。 还有这事啊{:6_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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