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谈何容易 发表于 2015-1-1 15:09

,是谁对这小姑娘下得手

如意_ISrLw 发表于 2015-1-1 15:25

人类的败类,不能直接枪决,应用小刀进行千刀万刮,下油锅入地狱

孤独虎 发表于 2015-1-1 15:25

为了什么!凶手你简直连禽兽都不如!那么小的孩子你下得了手吗?强烈要求把此人从严处理!给小娃及家人和源区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妈的实在不想骂人!一朵小花就让你个王八蛋给害了

老兵_aSSWz 发表于 2015-1-1 15:34

妮妈严征凶手是法律手续,政府给你个锤子交待。瓜怂

伤心泪_hcwHi 发表于 2015-1-1 15:44

妮娜一路走好,那个禽兽该抢毙

遗失的青春 发表于 2015-1-1 16:00

强烈建议,有关部门给刘塬和大明中学之间通公交,那条路我走过,确实偏僻!要不是310国道上有监控,说不定这会儿还破不了案哩!!!!罪犯就是抓住这一漏洞才敢大胆妄为!!!大明到华县的班车每天来回几趟,怎么就不多绕一下,给民众提供方便呢?通的公交是为啥的?不就是便民吗?现在的华县到大明的308公交都太商业化了,黑的很,刚顾着涨票价挣钱!!!!

.一路有你相伴 发表于 2015-1-1 16:11

应该是把凶手枪了

wx_i7Z88V2G 发表于 2015-1-1 16:44

悲伤很,每天看她照片。只希望歹徒判一死刑。尼娜别怕。

任逍遥_YOVvj 发表于 2015-1-1 17:03

应该把凶手,用刀剁巴剁巴剁成肉陷。抱成饺子喂狗。

wx_t5zvJjoV 发表于 2015-1-1 17:11

这么多年过去了,人类依然没有学会爱人,除了糟蹋自己人什么都不会,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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