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交警:侥幸心里莫要存 违法行事终后悔
12月31日下午,临渭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站来了一名年轻小伙,他手持车牌号为陕EZZ369的雪佛兰轿车行驶证准备查询交通违法记录。导办台民警拿到这位小伙的行驶证时发现该证十分可疑,随即报告交通违法处理站李主任。李主任查看该行驶证后,经过进一步查询,发现该行驶证确系伪造,属于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该名男子进行依法处理,并将其车辆进行暂扣。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县级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五千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既然是假证还处理什么违章,智商是硬伤 拿假证还用交罚款吗,啥
看来真是没钱吃饭了,饿的不行了!~~才想此招,兄弟佩服 难不成学越狱,深入虎穴,………
真是不知道咋想的
智商绝对超乎常人呀! 有可能是买的二手车
这娃脑子严重不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