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5-2-3 10:48

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5-2-3 10:50

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5-2-3 10:52

promiseai 发表于 2015-2-4 07:54

急得回家给你妈出嫁啊!

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5-2-4 11:37

马内? 发表于 2015-2-4 11:41

{:6_158:}自首总归是好的,不过说句实话,有些行人总觉得马路在他家院子里,根本不看就随便过马路。斑马线是给谁画的?

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5-2-4 11:48

暮然 发表于 2015-2-5 02:13

从头看过来!说上几句吧!
首先:行人有过错,随意横穿马路!
再个:路中间留的那个口,不是给你过马路的,也不是给机动车掉头用的!俺记得好像是建公园时配套时留的应急通道口!(这个公园里边,包括留的口那里都有提示的!
2   司机呢!说实话跑外一哈就把事哈了.或许车速过快!
3上边有个还在那算,算来算去算出个车速100马,你可以看看天上牛飞不!
告诉你:车速70都可以把人撞出去四五十米远!不知道你那100马以上杂算出来的!


总结一下,现在的行人   呵呵   不敢恭维,你走上一站路,就能把交通违法的条款在行人身上找全。
还有专门挣车钱的(碰瓷)

交通事故,看客们有几个能客观 公正滴评论!

你们说的都没错!
一个带着感情来说
一个按照法律来说

自己想去!说对谁错!!

暮然 发表于 2015-2-5 02:20

你要知道出了交通事故,就算司机没有责任,还要给赔钱!

你说司机冤不冤!
如果没有这条法律规定,你真的以为车好欺负吗!

暮然 发表于 2015-2-5 02:23

既是个新用户,又是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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