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5-4-3 06:34
妈妈的眼泪
发表于 2015-4-3 14:38
乐天生态园酒店
发表于 2015-4-3 17:44
赞成楼上,法律加重刑罚,强奸就应该枪毙,看谁还敢!
瑩ルoO
发表于 2015-4-3 18:05
强.奸和拐卖孩子都因该去屎,看谁还敢
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5-4-3 18:19
瑩ルoO
发表于 2015-4-3 18:22
瑩ルoO 发表于 2015-4-3 18:05
强.奸和拐卖孩子都因该去屎,看谁还敢
我不是伊斯兰教徒,所以不明白,呵呵
哉版
发表于 2015-4-4 00:16
真是连畜生都不如呀!拉出去毙上一百回都嫌少了!
暮然
发表于 2015-4-5 00:37
直接枪毙………………
成吉思汗2016
发表于 2015-4-5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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