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 发表于 2015-4-10 08:54

临渭区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

      自今年4月起,临渭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有不同程度上涨。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临渭区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应对物价上涨趋势,临渭区民政局启动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决定提高该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70元/人·月提高到405元/人·月。城市低保依据困难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对比,实行补差救助;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50元/人·年提高到2250元/人·年。也就是说,年收入达不到2250元的农村贫困居民,都在享受低保救助的范围内。具体执行中,农村低保实行分档救助,目前分3档:极困档执行标准从165元·月提高到185元/人·月;特困档执行标准135元提高到155元/人·月;贫困档执行标准从80元提高到100/人·月。
       目前,临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贫困家庭4869户,11621人;农村低保家庭12109户,33009人。据介绍,从今年2季度开始,对低保对象,按照新的保障标准进行审核审批,并按新确定的补助金额,给每户低保家庭发放低保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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