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车拉自家货也违法?运政稽查:属非法营运
张师傅是西安南郊一家公司的司机,平时主要负责开班车接送员工。4月11号,他被安排开车将公司的货物送到物流中心,没想到在路上遇到执法检查,他的车被运政稽查人员给扣了。张师傅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公司是制造电位器的。4月11号上午,他被指派把25箱货物送到西安东郊的物流中心。
司机张师傅:之前发货的时候,(客户)都是自己来提,然后当天他们的车出现了事故,临时要求我们把货送到他们指定的地方,在这个过程中,被运政把车拦下来查,说我们没有营运证,然后就把我们车扣了。
扣车后,张师傅在4月13号去了西安新城区运政稽查大队违章处理办,想要回自家的车,但被告知要缴纳相应的罚款。这让他有些想不通。
司机张师傅:运政这边说要罚款,罚款要罚两到三千。我觉得我们是自己厂里的车,送的是自己的产品,而且这中间没有产生任何费用,我觉得这个不符合他说的非法营运。
在张师傅看来,自己开车送货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也没有收取任何运费。怎么就违法了呢?对此,运政稽查员解释,他们的执法依据是国家交通运输部2008年颁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其中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定义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运输活动。
西安新城区运政稽查大队队长吴浪多:如果在生产环节或者为自己的生活服务,拿自用的车辆,这都不属于非法营运,但如果进入销售环节,用自用车辆,为客户送货,这都属于非法营运。他拉送了本公司的产品,发往万寿路客运站,通过客运站向客户发货,这个商品已经进入流通环节也进入了销售环节,这就属于非法营运的一种方式。
如此说来,对于非法营运进行处罚是有理有据的。但吴队长告诉记者,在他们日常执法中,也多次遇到过像张师傅这种偶犯的情况。对此,运政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西安新城区运政稽查大队队长吴浪多: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当事人如果能举证自己不是经常非法营运,可能是因为偶尔的公司的特殊原因,用自用车辆运送了一次货物,这在适用情节上可以适用从轻情节。(西部网)
霸王条款。 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49.png当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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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草~握草~
那他们运政车里面拉的警示桩这类东西也属于非法营运啊,还有城管的皮卡车拉的东西也算是非法营运,总之一点不是自己的私家车,拉别人的东西就是非法营运,去他妈的运政
运政这个机构本身就是一个怪胎,自已的车拉运货物有没有必要让运政管理、管理的目的是什么?多头管理、变像创收是根源,一些机构纯粹是多余。
2008年的政策,7年左右了,大街上的车多了好几倍,还套用老的规则,懒政,政策往往是个别人说了算,然后走个形式一通过,听不进去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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