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临渭交警 发表于 2015-4-16 12:21

(肇事人已自首)渭南新108国道4.15交通肇事逃逸协查通报

本帖最后由 怪叔叔 于 2015-4-17 11:12 编辑

协查通报
  
  2015年4月15日晚10时40分许,在渭南新108国道与渭杨路十字北200米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导致一行人当场死亡,肇事者驾车逃逸。经详细勘察确定,嫌疑车辆为一辆白色五菱宏光S,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破案线索,提供有效线索者,奖励人民币一万元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肇事者不要心存侥幸,尽快投案自首。
  
联系人:牛警官:13772776807   李警官:18292333720   或拨打电话110   0913-2073371   

  2015年4月16日  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










怪叔叔 发表于 2015-4-17 11:01

渭南新108国道4.15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肇事人已投案自首(渭南交警临渭大队 )

    4月15日晚上10时40分许,在渭南新108国道与渭杨路十字北200米处,发生一宗车辆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肇事后司机驾车逃离现场。交警经过调查比对,锁定肇事车辆为白色五菱宏光S后,第一时间运用网络平台联合各类媒体形成网络通缉,因迫于压力,于今早9时许,年仅27岁的肇事司机张某已向临渭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风清扬 发表于 2015-4-16 12:51

扩散,赶紧自首吧

铁匠徐 发表于 2015-4-16 12:54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事讲因果,作孽必遭报应!自首吧!回头是岸!

wx_hS64UxnO 发表于 2015-4-16 13:01

肇事逃逸刑罚太轻,为什么不能一命抵一命呢

翠玉軒 发表于 2015-4-16 13:07

这会出国了都

劉住童年 发表于 2015-4-16 13:33

这个警官真的很牛,你还自首吧。

夏阳【秦】 发表于 2015-4-16 13:47

逃逸,在当下,你需要多大的勇气?

lh069 发表于 2015-4-1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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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shilei 发表于 2015-4-16 13:49

冬日暖_bRpU8 发表于 2015-4-16 14:03

人家车是租的,现在都换新配件了,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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