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洛渭 发表于 2015-4-19 00:03

(定稿)华阴市政府违法征地动用公安

本帖最后由 黄洛渭 于 2015-4-19 00:06 编辑

(定稿)华阴市政府违法征地动用公安——控诉政府指使公安机关拘押失地农民的野蛮行为中、省、市纪监部门并负责同志:       我叫邱亚雄,男,56岁,系陕西省华阴市华山镇五方管区宁城村农民。去年6月份,因我举报华阴市政府违法征地案件,而被公安机关非法拘禁并残酷迫害。现就我的亲身经历和悲惨遭遇,特向上级政府及新闻媒体作以如实控诉,敬请给予同情和关注。       2014年5月份的一天早晨,在我不知何故的情况下,我全家赖依生存的4.5亩口粮田里生长的花椒树和香椿树惨遭人为毁坏,面目全非。事后,我才知道是开发商——广东深圳铜板责任有限公司与当地政府相互勾结,非法征地,给我造成了灭顶之灾。国家《土地法》明文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华阴市政府、开发商、村委会三方蓄意串通,违反法定程序,并任意毁坏地里各类作物,这真是土匪行为,欺人太甚!       因华阴市政府违法征地,致使我经济损失惨重。事件发生后,我便到当地政府多次反映,可是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案件无人受理。为了给自己和本村遭受劫难的群众(共涉及违法征地522亩)讨取说法,索赔损失,我于去年6月15日赴京上访。在上访期间,我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越轨行为,只是把这些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反映给国土部、中纪委和国家信访局等部门。在去国土部途中,我遇见几个人向我问长问短,当搞清我是赴京上访的,他们就答应帮我解决问题。于是,我相信了这些人的话,乘坐他们指派的车辆到了北京马家楼。下车后我才知道这些人是渭南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的,其中渭南市信访局一位副局长给我说:“我负责给你督办,我马上向华阴市发督办函,保证给你把问题处理好,让你满意,你放心回去吧”。次日回到华阴后,来了两个民警和五方管区干部等4人,把我押送到桃下派出所进行审问,并采用逼供手段,从中午1点10分一直审到下午6点半。       在审讯中,我因受到惊吓而犯病,但黑心的民警仍然对我处罚了7天行政拘留,将我关进了华阴看守所,使我蒙受了不白之冤。在监所里,我整天干着苦活、重活,看守人员甚至还骗取了我260元钱。期间我又多次犯病,全身发软,但却得不到医治。我深陷囹圄,忍气吞声,食不果腹,饱受折磨,在7月3日释放我时体重居然少了11斤。由于公安人员的折磨迫害,使我胆战心惊,皮包骨头,落下满身疾病,现在依然照旧,整日花钱诊治,至今没有人管。同时公安干警还收缴了我的上访材料、笔记本和光盘等,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我有扣押单为证)。特别是笔记本里面记载着信访部门的电话号码、查询密码和我的几个银行卡密码,这对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和泄密隐患。       2014年8月22日,我不服华阴市公安局“阴公(桃)刑罚决字19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该局“阴公(桃)缴字27号”《收缴物品清单》,便向渭南市公安局一并申请行政复议。随后,渭南市公安局印发了“渭公复决字18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华阴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接着,渭南市公安局又印发了“渭公复决字18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华阴市公安局作出的“阴公(桃)缴字27号”《收缴物品清单》。渭南市公安局印发的这两次《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然表明华阴市公安局对我作出的行政处罚和收缴物品均属违法行为,宣告了他们的败诉。       收到渭南市公安局先后印发的两次《行政复议决定书》之后,我便到华阴市公安局去说理,讨还公道,并要求他们对我依法进行赔偿。结果当我见到该局法制大队队长后,他不但不能善待于我,反而以强硬且得意的口气说:“你以后再不要找我们这里了,你告去吧……”华阴市公安局一些警官们,他们头上戴着人民共和国的国徽,手上拿着人民给的俸禄,却尽干些祸害人民群众的恶事,他们哪里还有一点人民警察的样子与素质呢?!古人云: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输了官司就应给对方道歉并赔偿,这自古以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亦是世人信守、照办的常理和常规。可是,该市公安人员向来自高自大,骄横跋扈,他们尽管输了官司,但却与我这个受害者从不谈及道歉和赔偿之事。后来无耐,我只好重返渭南市公安局行政复议机关,去后他们却说:“华阴市公安局不管,我们也没办法,我们只能给你做到这一步了。”我说:“华阴市公安局这种态度,我咋办呀?”他们说:“你可以到纪委监察局去反映,他们能帮你处理。”于是,2015年3月27日,我又去渭南市纪委监察局,去了后见到一男一女,他们却说:“你想追查华阴市公安局领导的职务犯罪,这不属我们管的范围,你应该去找渭南市公安局,他们可以查处华阴市公安局领导的问题。”这些“人民公仆们”就是这样在玩踢皮球。       从华阴市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收缴物品清单》不难看出,他们是受华阴市委、市政府的指使,而对我施行的一种压制和报复行为,原因是几年来,我坚持维护党纪国法及大多数村民的切身利益,看不惯政府在行使职权中采用霸王条款、暗箱操作和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华山镇五方管区、宁城村两委会及上级部门曾多次和我交涉,我都不同意其违法征地。他们说:“给你比别人多弄些钱,你再不要上访了,也不要再管他人的事了(我有证据)。”但我一直坚持原则,看不惯破坏国家土地资源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才到各级部门反映问题。所以,他们对我一直怀恨在心,并采取了各种打击报复手段。试想,华阴市政府某些领导一手遮天,对我残酷打击报复,而且他们在其他乡村的违法征地中也采用了同样手法,如我市荆家坊村过去为征地发生的多人流血事件就是实例。某些领导以权代法,显然存在着开发商的金钱诱惑。我想不通,目前全党都在深入落实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为什么唯有华阴就成了不讲王法、没有王法的独立王国呢?!       在此值得指出的是,2013年11月间,当地政府为了报复我,便操纵黑社会人员,在深夜用石块先后4次砸了我的门窗,甚至在大白天竟然砸了我的门。2014年5月份,我们宁城村两委会干部纠集社会闲杂人员,毁坏了我口粮田里生长的五百棵花椒树和两万多棵香椿树。同年7月份,他们又毁坏了我宅基地里生长的3棵大桐树及290棵香椿树。每次发生此类事件,我都向华阴市公安局报案,可是公安局不但不予立案侦查,反而还在暗地里纵容违法征地,这才形成了一些人疯狂圈地无人敢挡的反常局面。       再者,渭南市公安局对我的申请进行了两次行政复议,在华阴市公安局的两次答辩中,同时出现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公正,应予维持(“渭公复决字[2014]188号”及“189号”《行政复议决定》为证)。”这些完全可以证明华阴市公安局知法犯法的侥幸心理。特别是在“渭公复决字[2014]18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下发之后,此前“渭公复决字[2014]18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对华阴市公安局“阴公(桃)刑罚决字(2014)190号”已经撤销,但华阴市公安局竟然在铁的事实认定以及在充分法律依据面前。依然抵赖和强词夺理。试想,他们若无庞大靠山壮胆,或无金钱诱惑,能这样胆大包天而作威作福吗?这些完全与华阴市政府某些领导脱不了干系,甚至还有更大、更多的后台。       我想强调的是,华阴市政府某些领导指使公安局对我实施拘留并没收物品其目的,一是害怕我把他们违法征地的犯罪事实反映给上级部门;二是掌握我上访举报的动向;三是给倒卖土地的黑团伙扫清障碍;四是向我显示他们掌控公权力的威风,使我屈服收敛;五是使倒卖土地团伙继续壮大,畅通无阻。否则,他们身为政府官员和公安机关,为何知法犯法呢?!试想,我和他们一无冤,二无仇,为何会对我如此仇视和狠心呢?背后显然存在更深的内幕。这就是他们将我打入囚牢并没收物品的真正动机和用意。       两年多来,我屡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但华阴市政府违法征地的严重案件至今得不到查处。我不相信,在偌大的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在现代文明的社会主义中国,在大讲法制的强大中国,难道就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吗?! 我希望华阴市的领导不要再干恶事而成为渭南及陕西的舆论焦点,要顺从民意,积德行善,客观公正,依法办事。否则,天理不容,情理不容,法理也不容,我们这些冤情深重的失地农民就是做了鬼,也要去找你们算账、论理和讨取权益的!若对这些违法征地者不及时查处,他们势必将会继续顶风违纪,祸害百姓,社会也就永无宁日。为了严肃党纪国法,我殷切期望各级领导及媒体、网友对我的遭遇给予同情和关注,对这起违法征地案件尽快立案并彻底查处!

                                                                                             邱亚雄                                                                                 二0一五年四月十九日                                                                                 电话:15592349279抄送:上级党政机关,信访、政法部门,新闻媒体、论坛及网站等。下面附相关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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