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温柔乡 发表于 2015-5-6 07:58

潼关县人民医院院长王花琴违规报销接待费被免职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5月4日下午17时30分发布通报,4月27日至5月3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陕西省纪委通报6起。

  1.定边县档案局局长冯进堂、党支部书记张月雄,公款购买高档香烟用于接待,冯进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月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潼关县人民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王花琴,违规报销接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院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3.富县医保办原主任张发成,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并自己消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曹轶文、干部沙建新,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汉阴县铁佛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邝小干,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勉县长林镇中心小学原校长侯明兴,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发给教职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华商报)

鑫茂财讯 发表于 2015-5-7 00:25

免职都算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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