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出台
本报讯(记者 王晓宁 通讯员 张 婷)昨日,记者从渭南消防支队获悉,为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修管理,确保消防供水,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渭南市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该《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明确了城市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共十七条。
《办法》规定: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分别由规划、住建主管部门负责,供水、财政、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市政消火栓管理的相关工作。《办法》还从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布局、质量标准、建设使用、维护保养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职责和法律责任。
《办法》指出,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广大群众,都有支持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其完好的责任和义务,发现损坏市政消火栓的,应当立即报告市政供水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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