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x111 发表于 2015-9-10 16:01

可恶的陕EQL910司机,你的公德在哪里?

本帖最后由 yyx111 于 2015-9-10 17:28 编辑

          2015年9月10日早上8点30分左右,在渭南是渭清路与胜利大街十字口的红星加油站附近,车号为陕EQL910的轿车,在进入加油站加油时,将一辆骑电动车的路人撞到后,态度十分恶劣,并且在加油后将伤者遗留在加油站内,自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后来加油站的员工及时通知伤者家属,在拨打110报警电话及交警队报警电话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希望各位朋友,看到车号为陕EQL910的车辆后及时通知车主到交警队接受处理。同时提醒车主:你的行为将影响你后代的行为,请你好自为之,渭南的地放并不大......

零零 发表于 2015-9-10 16:03

肇事逃逸一次扣12分,真是个傻逼

yyx111 发表于 2015-9-10 16:05

零零 发表于 2015-9-10 16:03
肇事逃逸一次扣12分,真是个傻逼

交警队已经在查了,看他能跑到哪里去

Υ 发表于 2015-9-10 16:11

跑不了的,估计师回家取钱去了

yyx111 发表于 2015-9-10 16:17

本帖最后由 yyx111 于 2015-9-10 17:30 编辑

伤者的身心都受到伤害,简直是没有人性啊,希望大家多转发,还伤者一个公道。

没有注册名了 发表于 2015-9-10 16:41

肇事12分…

yyx111 发表于 2015-9-10 16:45

群里的朋友谁有好的办法可以解决问题,谢谢了。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5-9-10 18:33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加油站有摄像,扣分12分。还要得到报应。

FYR 发表于 2015-9-10 20:52

那么简单应该很快就查到的!

罗斯柴尔德 发表于 2015-9-10 22:37

楼主,你是伤者的谁?
这傻B跑什么,撞了就撞了,报保险就是了,说不定还不怪车辆呢,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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