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童 发表于 2015-10-21 08:58

延安三人酒后乘坐出租 发生口角后打死出租司机

  原标题:发生口角三人酒后打死出租司机
  
  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三人酒后,乘坐出租车到延安百米大道步行街,刘某等三人因与出租司机发生口角,即对司机进行殴打,其中一人将被害人打倒在地,三人分别在被害人头部、身上猛踩数脚后逃跑。当晚被害人被送往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宝塔区检察院对此案嫌疑人已批准逮捕,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古人云:小不忍乱大谋。且不说口角谁是谁非,但打人之行为以触法,直至被害人抢救无效的结果,造成几个家庭的悲剧。检察官提醒那些爱喝酒人士,万不可借酒壮胆伤害他人而忘记了法律。(陕西日报记者秦峰通讯员崔瑞)

8.40 发表于 2015-10-21 09:32

人为造成死人的,我只想说弄死他弄死他弄死他

wulinkai 发表于 2015-10-21 09:45

路过看新闻

仝仝99 发表于 2015-10-21 16:40

路过……路过……

yagyh2003 发表于 2015-10-21 23:39

此案系2012年8月21日延安百米大道步行街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延安警方在秋季严打战役中经多方侦查,全力侦破,于2015年9月11日将本案成功告破,三名嫌疑人刘某、刘某和杨某某全部抓获,经刑事拘留后目前已被逮捕,现案件正在诉讼过程中。

wjl98396 发表于 2015-10-22 08:07

妈的,闹个小口角何必取人性命,人死不能复生,故意夺取他人性命的可以尝尝死亡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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