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良民 发表于 2015-10-23 09:15

城区一幼儿园应急逃生演练 警报声引市民关注

  10月21日,我市城区东部一幼儿园在应急演练中使用了与防空警报相似的警报声,引起不少市民的惊诧。
  
  当天,孔先生抱着小孙子在附近转悠,警报声突然响起,怀中的小孙子被吓了一大跳,双手紧紧抱着孔先生的脖子不敢松手。而市民刘先生就居住在该幼儿园附近,当天他在家中听到了类似防空警报的声音,由于事先未在媒体上看到公告,所以十分惊诧,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直至后来了解到警报声是附近幼儿园进行应急演练时发出,他心中的疑虑才解开。
  
  幼儿园每学期必须开展应急演练,这是教育部门的规定,但是在演练的过程中能不能用和防空警报容易混淆的声音?
  
  市人防办相关负责同志说,当天听到警报声后,经判断该声音和防空警报中的“预先警报”声完全相同,随即派出工作人员对周围的警报设置点挨个检查,证实不是从人防办所设置的警报点发出。而后经过多方调查后发现,该声音是从城东一所幼儿园内发出,随即前往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教育。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或者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由于此次使用警报声是对幼儿园学生进行应急演练,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他们只是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
  
  对于此情况,一些市民也表示,幼儿园给幼童开展应急演练是应该的,但是在演练过程中还是不要使用和防空警报相似的声音,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恐慌。
  
  市民孙先生的意见却不同,他说,法无禁止即可为,该幼儿园从网上下载的警报声和防空设备发出的警报声只是“相似”而不是“相同”,适用该法律条款似有不当。但若不禁止此类行为,又会给社会造成恐慌,所以该法条应当有较为详细的法律解释或者修订。
  
  

wulinkai 发表于 2015-10-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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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5-10-23 12:28

演练比较好,增强意识,提高应变能力!

woyezd 发表于 2015-10-23 21:53

警报声一响撒腿就跑

我爱我的家乡 发表于 2015-10-23 23:43

演习是好的,但是希望可以有个通知,不要让无关的市民担惊受怕!

杨小米 发表于 2015-10-24 11:29

{:6_189:}{:6_189:}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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