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中国的 发表于 2015-11-6 10:00

自备锅炉采暖不允许涨价 已收费需退还多收部分

本帖最后由 跳宝 于 2015-11-6 13:40 编辑

细看图片,总算办了件好事

酸石榴1 发表于 2015-11-6 10:04

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23.png

zhjyonglll 发表于 2015-11-6 10:35

自备锅炉采暖不允许涨价 已收费需退还多收部分

本帖最后由 跳宝 于 2015-11-6 13:38 编辑

  本报讯(记者梁璠)接省物价局通知,针对近期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省上采取气源、管输、销售三个环节各补一块的惠民政策,保持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气价格的稳定。  今年我省居民小区自备锅炉集中采暖用天然气价格仍按原标准结算,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继续按去年的价格执行,不得上涨。已按集中采暖价格销售给物业或供热单位的用气,由燃气企业负责清退或抵扣价差;物业或供热单位按上调后的供热价格收取的费用,向已缴费用户退还多收部分。


galaxyyy 发表于 2015-11-6 10:38

我昨天中午都得到消息了,哈哈

douziteng 发表于 2015-11-6 10:51

希望有一个温暖的冬天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5-11-6 10:55

十分支持,瞎怂物业还敢取无义之财不?

yanyanzizi01 发表于 2015-11-6 10:57

物业看到了吗

愤怒的高压锅 发表于 2015-11-6 11:18

好 支持!!!!

sykym 发表于 2015-11-6 12:25

浪漫人生 发表于 2015-11-6 13:28

要抓好该文件的落实工作,不能让群众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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