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童 发表于 2015-12-17 08:53

男子宿舍内称“老子”引发口角 被工友打破眼球

  本报汉中讯(鲁森林记者陈卫平)尊老爱幼、文明用语,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往往因琐事大打出手,结果是两败俱伤,追悔莫及。近日,公安汉台分局河东店派出所迅速出警,破获一起因小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窦某和刘某本是住在同一宿舍的工友。12月13日晚10时许,二人因宿舍床位问题发生口角。年龄小一些的刘某在争吵过程中自称“老子”,年长的窦某气不过,挥拳击中刘某的左眼,致其眼球破裂。

  经法医分析,刘某已构成轻伤二级。事后二人都很后悔,但为时已晚。案发后,窦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办理中。民警提示: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无论何时都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说伤害别人的话,不做伤害别人的事,社会将更加和谐。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5-12-17 11:06

都是二锤子东西……!

有气无力 发表于 2015-12-17 17:04

装逼装的就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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