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温柔乡 发表于 2015-12-19 09:18

出纳转错账5万元打进别人卡 法院判决对方返还

  今年9月,一家公司的出纳在给供货商转账时,一不小心将5万余元货款转到了他人账户,对方却百般推脱不归还这笔钱。昨日记者获悉,公司老板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后,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对方返还不当得利。

  今年9月6日,一家公司的出纳依照老板李某的指示,向供货商进行货款转账,几天后供货商反映并未收到货款,李某忙和出纳一起到银行查账,这才发现出纳错将5万多元货款转到了赵某的银行卡内。李某忙和赵某联系,请他归还货款,赵某却说银行卡早就丢了,至于卡内是否有李某误转账的钱他也不知道。李某请他去银行补办银行卡,赵某却称在外地,无法补办,李某多次和赵某联系,赵某一直拒不还款。9月底,李某诉至户县人民法院要求赵某返还不当得利5万余元,并向法院申请冻结赵某的银行账户。案件转到余下法庭审理的第二天,银行调取的赵某交易记录上显示,李某于2015年9月6日向其转账54889元,办案法官立即着手冻结该账户的相关事宜。

  昨日记者获悉,户县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赵某辩称由于银行卡多年不用,早已遗失,不知道是否收到过原告的钱。自己也没有动过该笔钱,认为自己并不知情,所以没有任何过错,诉讼费也不应该由他承担。针对赵某的辩解法官解释说,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而取得的利益,并且由此给别人造成损失,就称作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应予以归还。

  最终,法庭判决赵某返还李某5万余元货款。

  (西安晚报)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5-12-19 10:38

不义之财不可取

红红 发表于 2015-12-20 08:25

没必要,别人的总是別人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出纳转错账5万元打进别人卡 法院判决对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