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 发表于 2016-2-2 22:45

浪费社会资源

暮然 发表于 2016-2-3 01:43

唉…………………

哆来咪 发表于 2016-2-3 09:19

恰遇佳人 发表于 2016-2-2 17:09
还行,没啥主要的看法,就是觉得有的人可能没有办法再干坏事了~

这么说来也还不错啊

哆来咪 发表于 2016-2-3 09:19

噜噜 发表于 2016-2-2 17:13
挺好的呀,对彼此都多个保障,只有好处么有坏处!

{:6_186:}

哆来咪 发表于 2016-2-3 09:20

芳华 发表于 2016-2-2 17:17
这样一来,像以前新闻上说的用好几个假的身份证结婚好几次估计就不能再出现了,这么看,还不错~

{:9_250:}就是的!

哆来咪 发表于 2016-2-3 09:20

婷子@ 发表于 2016-2-2 17:18
这个好

同感同感,我也觉得不错~

哆来咪 发表于 2016-2-3 09:21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2-2 17:24
看看走人

你每次都一看就走,为啥不多说点啥?

哆来咪 发表于 2016-2-3 09:22

怪叔叔 发表于 2016-2-2 17:31
我觉得这个环节到没什么…要结婚的不在乎,要离婚的更加不在乎。不过通过指纹,应该可以识别重婚的行为吧? ...

对呀,用了指纹以后不可能再有重婚这个粗现了,除非...压根没领证{:9_277:}

哆来咪 发表于 2016-2-3 09:23

雕刻时光 发表于 2016-2-2 20:47
有没有区别不大,登记处还能比对指纹甄别是否重婚不成?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一个指纹已经登记过了,那就不可能再登记结婚啊

哆来咪 发表于 2016-2-3 09:24

兔子^_^ 发表于 2016-2-2 21:04
该离婚的还是要离婚……

摁指纹以前给个可以考虑的时间吧...{:9_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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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领个证还要按指纹,搞得跟“卖身”一样,关键临渭区已经开始实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