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报童 发表于 2016-2-5 16:34

渭南主城区今年春节对孔明灯彻底说”不“

本帖最后由 跳宝 于 2016-2-5 17:32 编辑

  近日,记者从渭南市临渭区政府获悉,今年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渭南市主城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燃放孔明灯虽可放飞希望、寄托思念,但是近年来因燃放孔明灯引起人员受伤、引发火灾等新闻不时见诸报端。燃放孔明灯显然弊大于利,禁燃孔明灯势在必行。  
  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确保市民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临渭区政府要求从2016年1月28日起,对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临渭分局(举报电话:0913--2062193)依法查处;对非法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贩及为流动摊贩提供经营场所的,由综合执法临渭分局(举报电话:2039806)依法查处;对不听劝阻,非法燃放孔明灯危及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因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国家机关人员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为抓好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工作,临渭区政府还向社会公布了工商临渭分局(电话:0913--2062193)、综合执法临渭分局(电话:2039806)、公安临渭分局(电话:2139000)的举报电话,希望广大市民争当文明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己不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发现他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要及时制止,并迅速拨打上述举报电话。(记者:汪令四)

秦殇 发表于 2016-2-5 17:05

年年搞年年都有人生产、放空,处罚力度严重不够。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2-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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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 发表于 2016-2-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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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热线 发表于 2016-2-5 17:58

 为抓好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工作,临渭区政府还向社会公布了工商临渭分局(电话:0913--2062193)、综合执法临渭分局(电话:2039806)、公安临渭分局(电话:2139000)的举报电话,希望广大市民争当文明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己不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发现他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要及时制止,并迅速拨打上述举报电话

京京 发表于 2016-2-5 18:29

不要让厂家生产了,就没人买了。

铁匠徐 发表于 2016-2-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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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阳 发表于 2016-2-5 21:17

都是小作坊做的 根源根本不好处理 但查到一处收拾一处对那些兜售 购买的 应该从重处罚城管这次看你们的了

午夜深蓝888 发表于 2016-2-5 21:29

主要是没有奖励,要是抓住一个给奖100元,你再看看

FYR 发表于 2016-2-5 23:13

九楼的注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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