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6-4-14 21:27

我要是西安交警支队,我想这样管理非机动车(电驴)

本帖最后由 跳宝 于 2016-4-15 10:46 编辑


       http://img2.myhsw.cn/2016-04-14/b5ffc00e.png?421
      最近“禁摩限电”的一阵旋风是刮得呼呼作响,不论是看咱们华商汽车论坛还是其它各大网站,都能看到有关于这一现象的讨论。
      作为车主的一方,当然是对这项政策拍手称快;可是作为非车主,都暗自叫苦。不能叫买不起私家车的就只能靠腿走路吧?何况现在的快递都是电动车送件,如果换成人力脚踏板,那不说辛不辛苦,就算有人肯干,那人力成本势必要转嫁到我们身上!
      所以,我就想说说我即使私家车主也是比较反对一刀切式的“禁摩限电”, 其实摩托车还好说,西安一直是不让进三环的。这里主要是现在像摩托车的电动车
      那么假设,我是西安交警,我觉得应该这样做:
      1.首先不是咱西安交警能改变的,是咱们现在沿用的还是1999年制订的电动车标准 :电动车应该在40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下。这一标准其实应该首先改改,99年的时候一辆桑塔纳都是“土豪”的标准了,那桑塔纳才能跑多快?如今的汽车性能又是什么标准? 如果改了这个标准,首先能保证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电动车哪些应该是可以合法的;
      2.其次制定好标准以后,应该对电动车也进行上牌和统计。这一步可能考虑困难些,因为比较体量太大,可能会对我们的公仆们加重了很大的工作量。不过参考上世纪,我记得连自行车都是需要上牌的。上牌以后,才能达到方便监管的条件;
      3.电动车上路其实矛盾的点就在于现在   电动车和汽车 的路权问题。其实这个事情,完全可以靠规划解决。把电动车也纳入管辖范围后,首先也明确哪些是机动车道路哪些是电动车道路,机动车走到非机动车道现在是要被罚的,同时电动车如果开到了机动车道也是同样应该被罚;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责任事故以后: 不能按照现在如果发生事故了,哪怕是电动车的责任。但是JJ也因为实在太难处罚电动车或者电动车就耍无赖JJ拿他没办法,就让机动车主认责,以达到方便报险修车。 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明确后应该是电动车负的责任就该明确处罚电动车,这也是电动车需要上牌的必要性。
      5.骑行电动车的时候,跟开汽车需要做的一些规定一样: 必须佩戴头盔、不得私自加装或者改装(包括什么架个伞、弄个挡风棉被一样)等等...
      6.再就是严禁电动车载客,这样也就限制了西安现在头疼的 地铁旁“摩的”成群的现象;      
      7.西安交警明确应该对电动车如果触犯了一些交通安全条例,也因进行直接的现场处罚;如果无法缴纳罚款的,就进行现场扣车查牌等。
      8.最后就是明确划分道路,最好划分出专供电动车行驶的路线,也避免因为机动车抢占了非机动车的道路,导致他们“无路可走”被逼上机动车道。

最后提一点关于电动车如何上牌的建议:
       我觉得可以开放制造类似小汽车形状的电动车(就是以现在老年代步车为原型),以两座为主。然后这部分采取必须上牌形式(但是牌照按照另一种统一的标准制式,设类似跟汽车一样的车管所专门的部门进行监管和上牌)。(以便于一些行业的使用(例如快递业等等))
       其余的一部分,只能以自行车为样式制造。这一部分,采用一种规格,继续沿用99年的标准对速度和重量进行严格限制;(以家庭自用为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我要是西安交警支队,我想这样管理非机动车(电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