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临渭交警 发表于 2016-5-2 18:48

5月2日临渭区固市镇客车自燃事故的情况说明




2016年5月2日早11时许,李某驾驶一辆车号为陕AM9372的蓝色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从大荔出发准备经渭南北上高速前往华洲区参加婚礼,车上共承载司乘人员11人,当车辆行至固市镇定通村东1KM左右处,驾驶人发现车辆驾驶室左部仪表盘突显明火,立即停车,疏散车内乘客,车辆火势蔓延全车,但无人员伤亡。随即接到报警后的临渭交警对火情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在该车东西方向1KM处实施交通管制,同时疏导现场群众,通知消防队前来扑灭火情,并在车辆周围设置圆锥桶警戒线等警告标志,维护好现场秩序。

据了解,该车驾驶人李某,男,84年出生,准驾车型:A1,驾驶证状态:正常。车辆:蓝色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检验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

此自燃事故发生后,受到各级领导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同时刑侦、派出所也及时赶赴现场,目前,交通秩序已恢复正常,临渭公安分局正在对此起自燃事故发生原因做进一步调查。

临渭交警提醒大家:天气日渐炎热,车辆行驶途中容易发生高温、自燃等多种情况,希望各位司乘人员,驾车出行时,注意提前养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确保路途平安顺畅!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5-2 21:22

是这么回事,心终算放下了!

园来如此 发表于 2016-5-2 22:25

没死人就是好事了,还好司机反应及时

正大光明 发表于 2016-5-2 23:03

千中有头,万中有尾。

lwdass 发表于 2016-5-3 01:32

交警通知,开发区东风大街金城花园附近你就不能画个车位?你们动脑子想下,让人买个东西难道把车放口袋里????那么宽的路你们不画车位,其他小路两边你们到处画车位?

一路平安 发表于 2016-5-3 04:20

人家又不停车,管你呢)

陆奥宾 发表于 2016-5-3 10:52

只要人没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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