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宝 发表于 2016-5-11 09:50

速转!大荔男子KTV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警方悬赏万元缉捕



  5月10日,大荔县公安局发布的一则悬赏缉凶通报在网上热传。通报称,今年2月11日,大荔县花城路某KTV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致一青年男子死亡。对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人民币1万元。犯罪嫌疑人袁凯,男,汉族,生于1991年1月23日,家住陕西省大荔县城关镇街道办凌草村,身份证号码:610523199101230056。

  5月10日,大荔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周警官介绍,KTV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经侦查发现,大荔县男子袁凯有重大作案嫌疑。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者奖励人民币1万元。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同时对故意隐瞒不报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逃跑提供方便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华商报)
  举报电话:周警官:18991652280   冯警官18991652665

周振华 发表于 2016-5-11 10:18

他都杀人了,各位谁敢自己抓

一阵轻风 发表于 2016-5-11 10:29

是恶人,还是一是冲动造成恶果的,小伙子太年轻了,怎么能对得起生你养你的父母呢?

正大光明 发表于 2016-5-11 10:59

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測风云。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5-11 11:14

唉、kTv发案!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16-5-11 16:32

KTV就不是好人去的地方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16-5-11 16:33

一阵轻风 发表于 2016-5-11 1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恶人,还是一是冲动造成恶果的,小伙子太年轻了,怎么能对得起生你养你的父母呢?

一看照片明显看都是个哈锤子

lqkeepmoving 发表于 2016-5-11 19:05

冲动是魔鬼

砂石零售 发表于 2016-5-11 19:39

歪,,,,,,

推车的老汉 发表于 2016-5-11 22:50

故意伤害致死,判不了死刑,赔偿到位,刑期也不会很长,所以~有机会把钱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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