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宝 发表于 2016-5-12 09:58

小偷被抓业主“挂牌”示众,大家觉得这种做法可取吗?

         5月10日中午,成都市万年场片区紫东芯座小区一中年男子混进小区,正准备偷盗摩托 车被巡逻人员逮个正着。闻讯而来的居民,激动之余将该男子挂上“小偷”标牌示众,并令其当众下跪。

         人人恨“偷儿”但挂牌示众真的可取吗?对此小区业主看法不一。有人认为这样挺好,“这些小偷最可恨,人们心慈手软,他们却变化多端,偷盗手法更是不断翻新,就应该‘杀鸡儆猴’。”{:9_259:}
          不过也有人表示,小偷实在可恨,但该交给警方处置,给人挂牌的做法让其尊严尽失,不可取。{:9_257:}
          对于小偷,相信渭南人也是恨之入骨,可是,我们该用怎么样的方式来处置这样小偷呢?告诉小编你的看法{:10_323:}

我不是Eason 发表于 2016-5-12 10:00

这算轻的      

秦人牛事 发表于 2016-5-12 10:10

暴打一顿,然后送派出所!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5-12 10:14

先打、后送派出所!

陆奥宾 发表于 2016-5-12 10:36

对,起码打一顿,让他吸取教训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16-5-12 10:40

先踹几脚   然后送派出所   虽说小偷可恨但挂牌示众令其下跪做法会违法的   (这是属于侮辱人格)

挥霍青春玩早恋 发表于 2016-5-12 10:56

派出所他比你人熟。小偷最可恨,你忙着办事,他把你重要证件偷了,你会心平气和吗

挥霍青春玩早恋 发表于 2016-5-12 10:58

当家都被陌生人随便进入,隐私和安全感全没了。本来生活都够辛苦,回到家还要防贼!真希望回到毛主席年代,看谁还敢偷!

wyh920724 发表于 2016-5-12 10:58

先美美滴收拾一顿,然后吊起来打,再打110让过来提人

恒鑫刀子 发表于 2016-5-12 11:09

起码剁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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