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6-5-25 08:43

红星村妇联主任强占集体土地建私宅 村民举报多年没结果

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
   我叫闫凤莲,是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白杨办红星村八组村民,多年来,我一直实名举报我们白杨办红星村共产党员、组支委书记、村妇联主任李菊娥,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强占集体(粮、棉、油)耕地建私宅一事,到现在根本没有得到解决。李菊娥又在近期红星村拆迁中套骗国家拆迁款约200万元,恳请各大新闻媒体积极关注此事,曝光此事,还老百姓一个明白!还社会一个公道!使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具体事实如下:
   一、李菊娥2007年以前已拥有宅基地一院,但在2007年至2012年任职红星村八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任何土地部门批复的情况下,以权谋私,非法强占(粮、棉、油)集体耕地建私宅,位于村南(北邻村道、南邻集体耕地、东邻陈建利、西邻原可耕地)占地宽约11米,长约38米,面积约426平方米。http://www.xbwqzx.com/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5/20160524061556214.jpg这是违法建筑的私宅
   二、由于渭南市国土资源局的不作为,对李菊娥强占集体耕地未作实质性处理,促使李菊娥再次在没有任何土地部门批复的情况下,胆大妄为,继续延伸,扩大,强占集体耕地面积高达约690平米,现在李菊娥共拥有两院宅基地,共计私宅面积约10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60平方米。尤其是在近期拆迁中,李菊娥的违法建房不但没有追究处理,还欺骗上级政府,已套骗国家拆迁赔偿金约200余万元。http://www.xbwqzx.com/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5/20160524061623379.jpg这是5月20日拆迁现场
    三、在2007年李菊娥任红星村八组组长期间,利用职权,违法变卖集体耕地为宅基地,每院宅基地收取人民币1.5万元。
   自2008年起,我一直向国土资源部、省国土厅、市国土局举报、反映李菊娥的违法占地问题,渭南市国土资源局先后于2008年12月10日做出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李菊娥的丈夫王拴荣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地上所建房屋,恢复土地面貌;2009年4月20日,又给渭南市信访局回复函中说:国土资源局已经申请临渭区人民法院对王拴荣的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执行。然而事实却是,市国土资源局的两纸公文仅仅是纸上谈兵、就像两张白纸一样,对事情的本身根本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所以我不禁要问:一、渭南市国土资源局为何将违法占地当事人李菊娥换成了其丈夫王拴荣?简直是张冠李戴,故意混淆李菊娥的违法行为。二、就算市国土局要求处理的函中写道,已经申请临渭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为什么截至今天,临渭区法院一直无动于衷?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可见,李菊娥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其行为已经违法!
    综上所述,恳请各大新闻媒体关注此事,将一些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李菊娥的违法占地问题曝光于天下,让依法治国的大旗,高高耸立于红星村的上空。反映人:闫凤莲
电话:13038438189
2016年5月21日

迷路了 发表于 2016-5-25 09:03

这个是现有村的一个通病,买个村干部没有两院庄子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16-5-25 09:51

渭南村干部都是一个式子    天下乌鸦一般黑

kklc 发表于 2016-5-25 10:04

市政府旁边领导眼皮底下都这娃 唉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5-25 10:06

纪检委反映

我爱西红柿 发表于 2016-11-18 21:40

都是穿一条裤子,你在渭南告不倒这些,红星整个大队的领导都是一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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