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聚餐因敬酒起冲突 男子捅死一人捅伤两人
网络配图8月11日上午,随着“砰”的一声法槌敲响,渭南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贾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省、市电视台对该案庭审全程进行了摄录报道。陕西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了同步网络视频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26日凌晨,被告人贾某某和朋友张某及被害人邢某、姚某四人在临渭区一饺子馆聚餐。贾某某与邢某、姚某两人初次相识。饭间,张某外出接电话,邢某给贾某某敬酒时,两人发生语言冲突,继而厮打起来了。姚某从身后将贾某某抱住,邢某随手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向贾某某头部砸去,贾某某被两人殴打。情急之下,随手掏出裤兜携带的匕首,先将姚某大腿捅伤,又向邢某胸部及以上部位连捅数刀。张某闻声跑进饭店上前拉架,也不幸被贾某某误伤。作案后,贾某某将匕首丢弃。现场围观的群众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贾某某、邢某等人被送往医院救治,被害人邢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贾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贾某某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被害人家属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贾某某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阳光网)
因言语发生冲突,这是借酒壮胆还是喝酒上头?我们不得而知。不过,酒后打架闹事的事情常有发生,不但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造成精神上的刺激,真不知道为个啥?
脑子里装的啥?
脑子里一锅浆糊!
杀了狗日的,一群傻逼
脑子都是,不能喝就别喝
啥活寻啥货
冲动是魔鬼!
都是些二八五 喝点猫尿就扎势
不公平,法律不是讲公正么?敬酒能不喝,说对方态度不好,能在喝酒情况下把人也桶死了,也就说明他当时在很清醒的情况下把人桶死的,应当以命抵命,要么就是法律不公平。 有气无力 发表于 2016-8-18 12:45
啥活寻啥货
寻你妈的批里,啥叫啥货寻啥货,你妈日你的时候也是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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