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波 发表于 2016-9-27 16:30

大货车司机注意了!关于超限新规定的问题!

大货车朋友们,9月21日超限新规开始实行,(新规文件提到过渡期9月21日-10月21日),但是现在超限车辆已经不让上高速了!关于“过渡期”问题,我专门给12122打电话咨询,又去高速路收费站咨询,起初两者的解释不相同,12122电话说:过渡期超限车按以前的超限规定(5轴车43吨-50吨)可以上,但是高速路却坚决不让上!无语!后来又打12122电话,他们解释:过渡期,是指车辆上高速时不超载,下的时候超载,可以不罚款收费,我晕!试问!上高速不超载,下高速还能超载??大家晕不晕?
         还有,我们的车是运输天然气的“长管拖车”,价值都是百万元以上,车子制造出厂,超限标准都是按照以前的超限标准造出来的,现在实施了超限新规,以前不超限的,现在都超限了!怎么办?难道要我们百十万买的车子报废了??后来咨询了省治超办电话(注:省治超办电话是12122提供的,应该没错),想打过去咨询下,看看有没有解决办法,可是多次拨打,都无人接听,最后人家都把电话下拔掉了!晕不晕??现在想对超限新规咨询一下,都不知道找谁?我去!!!有几张微信截图,大家看看,实行新超规后,惊人的一幕!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9-27 16:34

这下运费要涨价吧

赵鹏波 发表于 2016-9-27 16:39

国家治超绝对是好事情!不过能不能全面考虑一下,治超新规实行后,面对各种各样的实际问题,有好的对策和解决办法,不能一下子把经营货车的全搞死了!最起码电话接一下,是吧?找个能解决问题的部门出来说话!避而不见算什么???

洋 葱 发表于 2016-9-27 19:17

超限超载也是对大家和你们出行安全问题解决的,如果都不出事故乃还改这个干嘛,事故发生的太多了,再说全国性的新规实施,这个靠你一个人是推不倒的

正大光明 发表于 2016-9-27 20:11

向中共中央高层办公室反映 !    !    !

正大光明 发表于 2016-9-27 20:15

向上反映 !   !   !不要光说不做 !    !   !

伟哥 发表于 2016-9-27 20:39

唉,有人带你随便上

赵鹏波 发表于 2016-9-27 21:21

难道还能走后门?此话怎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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