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阔天空7700 发表于 2016-10-19 21:34

无视职工权益,一个案件,两种标准,职工讨薪难,难,难

陕西八鱼渭南油脂工业有限公司,因被渭南中院司法强制拍卖,导致该公司190名工人失业。该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约300万元左右。为此公司职工通过渭南高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劳动仲裁。员工持劳动仲裁书到临渭区人民法院立案,申请执行。现渭南中院在拍卖款项分配方案中实行一个案件,两种标准。一部分人按劳动仲裁结果完全执行,一部人只是象征性的补偿。而且差距很大。同为中国公民,同在一个单位上班,同为劳动仲裁裁决,同一案件在同一法院执行为何差距如此之大。难道中国的法律在制定上本身就不平等吗?还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善待 发表于 2016-10-19 21:41

你是何方神圣?从哪里知道的结果?

善待 发表于 2016-10-19 21:44

你以前是哪个部门的?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6-10-19 21:57

老百姓真难当。

裤衩破了个洞 发表于 2016-10-19 22:10

产生这样的结果和用工性质不一样,也和工龄长短有关。

没有注册名了 发表于 2016-10-19 22:29

哦,路过。

此生有你 发表于 2016-10-19 22:39

路过。不懂不做评论了

笑笑. 发表于 2016-10-19 23:08

黑暗呀,这里面有多少暗箱操作,人民生活不易,如何拿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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