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宝 发表于 2017-3-1 10:36

男子曾因强奸幼女入狱 出狱三月又猥亵一咸阳女娃

网络配图
  曾因强奸幼女获刑三年,至今出狱才三个多月,24岁的李某又要进监狱了……
  
  今年2月3日,咸阳市渭城区辖区一名高中女生到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东风刑警中队报案称,2月2日晚11时许,她在自己家附近遭到一名问路男子强吻,对方还用刀威胁她不许反抗。事后,该男子还要走她的电话号码。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到嫌疑人,并将其抓获。经查,嫌疑人姓李,今年24岁,2014年2月曾因强奸幼女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16年9月底才被释放。李某交代,事发当天晚上,他途径事发路段时,看见受害人独自一人,他便上前假装问路。当受害人准备离开时,他将对方按倒进行了猥亵,直到对方将其舌头咬破他才罢手。李某说,他当时害怕受害人报警,还特意留下了受害人的电话,并告诉受害人自己想和她处对象。
  
  昨日,面对记者的镜头,李某说,事发当晚他和了五瓶啤酒和一杯白酒,回家途中觉得受害人长得漂亮,一时冲动就做了那样的事。
  
  目前,李某因涉嫌强制猥亵被批准逮捕。

carcassi 发表于 2017-3-2 08:35

除了不能看PS照片之外也不能喝酒,要不看谁都漂亮。

一路狂奔 发表于 2017-3-2 11:10

增怂强奸幼女才判三年

强子回家 发表于 2017-3-2 21:47

本性难移!还是回到里面去吧!

自己的小小时代 发表于 2017-3-6 16:21

和了五瓶啤酒,字弄错啦啦……

捷洁婚庆车队 发表于 2017-3-6 17:09

这种人应该关里面不让出来,社会人渣

小夜曲 发表于 2017-3-7 00:50

不要脸!这种人心理有障碍,关进去别出来

一阵轻风 发表于 2017-3-7 07:56

这种人必须严惩,重罚。

yes难得糊涂 发表于 2017-3-7 17:24

把这怂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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