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复议吗?
static/image/hrline/line6.png
static/image/hrline/line6.png
早上送孩子上学发现忘带包了,回去取了个包,在小区门口路边的车位停了不到十分钟就被贴了。想复议理由是:1.小区门口无禁停标志,我们所住是单位小区,门口的路边经常停车,从未见过贴条,贴条的未履行告知义务,应设立明显禁停标志;2.我所停位置在小区出口右转20米处,前后均有车辆停放,并未影响交通,车上还有联系电话;3.早7:30分,车辆都是即停即走,而且该路段原为单位厂区道路,贴条的是偶然路过的即兴之作?另外我在网上反正是查不到违停信息,但是通过一个朋友给查的说是贴条后一个小时内信息都上传网上了。
下一步的任务是不随便乱停车!放在指定位置
不随意停放才是硬道理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static/image/hrline/2.gif
事实上我停放的位置绝对没有违反56条,我决定较真了!!! 哪条路看不清
路过看看
支持 行政复议 说破天你还是没在停车位上停车,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对的,都感觉不碍事乱停乱放,早赌成啥了,还要交警干啥啊?还以为你停在停车位上让贴条了,讲真的,建议你先去看看心理医生吧 鑫茂财讯 发表于 2017-3-9 10:05
说破天你还是没在停车位上停车,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对的,都感觉不碍事乱停乱放,早赌成啥了,还要交警干啥 ...
“早7:30分,车辆都是即停即走,而且该路段原为单位厂区道路,贴条的是偶然路过的即兴之作?”西安的交警对小区路段都是八点后贴条,人性执法听说过吗?何况该路段既无禁停标识又无公告,你可以实地去看看再发言,试问你在该位置N多年停了N次都未见贴条,忽然被贴了是什么感受?执法不需要被监督吗?说你精神正常是人都不相信,快去良田瞅瞅,到底是谁心理有问题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