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强逼15岁少女卖淫 扇耳光强行带其见嫖客
当街挟持15岁少女卖淫,遭拒后扇其耳光,强行将受害人带至宾馆。受害人借机逃离后报警,随后警方将这个17岁少女抓获。4月19日晚,17岁的少女熊某和郭某,通过电话联系到15岁的女孩小李,当街见面后,熊某让小李陪一名客人,答应给1000元报酬,小李坚决不答应,熊某当街对其扇耳光,并和郭某强行将李某带到商州某宾馆,给介绍了嫖客,强迫小李卖淫。小李假装肚子疼,后借买药离开宾馆。
案发次日上午,小李向商洛商州警方报案,接到报案后,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刑警一中队民警立刻展开调查,通过走访、查阅监控视频,进一步确定案情后,办案民警根据调查情况,迅速在金泉路某宾馆内将嫌疑人熊某抓获。
据警方调查,熊某上学时认识了小李,两人相识曾发生过矛盾,小李初中辍学后便外出打工,案发后,郭某在逃。经讯问,熊某(女,17岁,商州区黑山镇人)对其强行带走李某、殴打并强迫其卖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华商报)
现在的女娃不得了
还是长得漂亮身材好的错你看我这么丑这么胖的女娃哪有那个自信特别安全 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http://www.yewn.cn//mobcent//app/data/phiz/default/03.png
应该进监狱,小小年纪就学得一身匪气
本帖最后由 心如止水2015 于 2017-4-27 13:17 编辑
中国两大恶法啊,交安法和未成年保护法,交安法变成了一部只针对汽车的恶法,交通反而越来越混乱,未成年保护法变成了一部未成年罪犯保护法,没有保护未成年人,反而变相的保护了未成年罪犯!个人感觉未成年罪犯不适用于未成年保护法,应按成年罪犯对待,依刑法严惩,法律应该保护的是好人而不是坏人罪犯!对于未成年罪犯一味的说教不起任何作用,必须和成年罪犯一样严惩不贷! 为啥中国现在没人见义勇为,都是法官和所谓的垃圾法律造成的!罪犯不能打不能骂,法官只关注了罪犯的所谓合法权益,却忽视了大多数合法遵纪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最无耻的法律条文就是无责任民事赔偿条例,你没有责任依然要赔偿! 某某社会哥告诉朋友,现在不要招惹小年轻,但一旦发生斗殴,就必须下死手把他们打趴打怕,如果你不下死手,你就有可能被他们打死,而他们有未成年保护法罩着啥事没有!他宁愿吃枪子,也不愿被人打死! 虎虎宝宝 发表于 2017-4-27 10:56
还是长得漂亮身材好的错你看我这么丑这么胖的女娃哪有那个自信特别安全
我看你也长得稀得很嘛!{:6_172:} 应严惩
西北独狼 发表于 2017-4-27 13:39
应严惩
{:6_177:}{:6_17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