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然 发表于 2017-6-29 10:52

自从改版以后,很少参与评论了!只能说可惜娃了!
都在这争论原因,没有一个把生命看在第一的!没有事实,啥都没有,有的人想把事实当新闻,有的人在求真!阿弥陀佛!愿天堂没有楼房,没有跳楼!

记性鱤鱼 发表于 2017-6-29 13:56

昆仑山来客 发表于 2017-6-27 05:14
求真相谁知道

学生是低智商娃,总是几门课合起来考不到10分。在家受心理暴力,上课有意搞怪大声咳嗽,吸引同学老师关注,老师让出教室咳完然后进教室来。却发生自杀事件,现家长代理人懂法不谈法律责任划分,向学校索赔百万。谴责这用学生生命碰瓷的家人。

黑色的巧克力 发表于 2017-6-29 20:02

方成圆 发表于 2017-6-26 18:17
判逆期的娃,不好管

还是生活太富裕,放到70年代,别说死,想活都得自己努力

黑色的巧克力 发表于 2017-6-29 20:06

心悟 发表于 2017-6-26 22:35
学校老师没有尽到责任

孩子他爸妈,更不配当父母

渭河垂钓 发表于 2017-6-30 09:15

尊重事实,依法办事。

渭河垂钓 发表于 2017-6-30 09:15

尊重事实,依法办事。

睁着眼睛的鱼 发表于 2017-6-30 09:29

跳楼的这娃己经16岁了,平时精神就有问题,人在做,天在看。

cuicui125 发表于 2017-6-30 09:29

学生到校时间行为表现异常,学生反应课间该生脱衣脱裤,哈哈大笑,情绪异样,吃不明药物,老师让到教室外吐痰回来学生就自杀了

记性鱤鱼 发表于 2017-6-30 09:45

记性鱤鱼 发表于 2017-6-26 15:36
社会是肿么了,老百姓纳税养了一群游手好闲,专报道这些吸引眼球却无聊的事。洗眼,鄙视 ...

怀感恩敬畏之心,莫让别有用心之人蒙蔽视听,用孩子生命去碰瓷,实是不理智。
放弃贪念,立地成人。
自杀,保险都不培偿,莫要再混淆大众视听了。

快乐宝贝123 发表于 2017-6-30 10:01

这娃是智障,文中怎么不见提,2001年出生的,才上初中,同龄人都上高中了。平时班主任经常叮咛代课老师和班级同学要关爱孩子,可以说比她家人对她都好,孩子她爷从来没有管过孩子(至少老师们没有见过她爷在出事前来过学校),现在娃不在了,她爷就来讹钱了,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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