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交警实施的“礼让行人” 在我看来有失偏颇
临渭交警近期交通大整顿,其中有两项“机动车礼让行人”和“行人闯红灯”,但说到具体执行方式我表示不是很懂。首先,“行人”是什么意思,我特意查了字典和百度,详见下图,作为一个接受过基本义务教育的公民大概都能明白“行人”是什么意思,既“步行的人”,那么为何临渭交警对电瓶车还有小型吊瓶摩托人也同样要求礼让,那到底是“礼让行人”还是“礼让非机动车”?
其次,在临渭交警执法时要求无论红绿灯,无论非机动车是否处于违规状态,只要它们进入斑马线机动车必须礼让,那么这是否从某些方面更加恶化行人闯红灯以及漠视交通规则的现象,我国在交规执行上一直遵循保护弱者的原则,但过于加大一方责任或者过于减轻一方责任是否太有失公平。
最后,礼让行人确实我们应该追求的一种文明出行的方式,但作为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却应该做到不有失偏薄,毕竟法律法规是否能够起到良好的社会管理效果取决于执行者的执行方式以及价值取向。我们应该追求“礼让行人”,但也不应该无视起因的没有变通,毕竟任何一种规定的基本原则是“过错”
怎么艾特临渭交警的ID 呢? 没必要叫那个真吧 你说这些能改变什么?什么也改变不了。 明白意思就行了 大家都有路权 以交通规则为准 下功夫了! 政府应加大宣传,人人都要做文明市民,渭南全民素质太低,怎能创全国文明城市!
我没有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