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法规前提是行人通行必须是遵守红绿灯,
我每次让行人,行人也停那不走,好尴尬啊,还得我喊话{:8_208:}。
不痒处胡挠,不从根本不从实际出发,办公室一坐,一个规章出台,试点哈,对比哈在弄
只看一
这东西,没有谁对谁错。互让就好
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交通法怎么规定就怎么做,交警只是执行人,肯定是在遵守红绿灯的前提下车让人的,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本来就是行人的路权,车让人理所应当的,考过驾照应该都懂。
路过看看,认真
助长行人闯红火气焰!增加了交警队的收入!交警可以任意开罚单不用提供证据!
铁匠徐 发表于 2017-7-4 09:03
蛋疼~~~
闲(咸)的蛋疼
楼主先解决一下先有鸡还是先有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