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创新财政管理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通讯员:张养学)一是强化征管措施,努力实现收入“双过半”。今年以来,财税部门强化措施,年初县政府与收入征管部门签订了收入目标责任书,明确征收任务,夯实征收责任。出台了“一方案、两办法”,即:《潼关县全面推进税收保障实施方案》《潼关县税收保障办法》及《潼关县税收保障考核办法》,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完善了《潼关县矿山企业服务大厅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征收主体及责任。全面实行非税收入征缴电子化管理,印发了《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范票据使用,提高非税收入征管质量和效率,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加强财源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和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减税清费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60万元,撬动银行贷款1067万元,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拨付经费,支持黄金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东山景区基础设施、博物馆及水坡巷改造项目建设,物流园区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黄河大道、北赤路、新汽车站等建设,及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加大农业技术培训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助力农业财源发展。
三是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全面加强。积极落实《预算法》,全面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细化公开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执行中省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置换债券资金1391.6万元,延长了债务偿还期限,缓解了偿债压力。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培训,加强预算单位财务内部控制,规范了财政财务管理。对全县134家国有资产进行了核实、核销工作,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工作得到加强。
四是坚持民生优先,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民生投入足额到位。上半年,在教育、社保、医疗、住房保障及脱贫攻坚等方面共支出6618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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