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虾我们走 发表于 2017-9-12 10:34

潼关以“五项制度”助推追赶超越


  (通讯员:黄伟)今年以来,潼关县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以“五项制度”为全县的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坚持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将全县6个镇办、101个县直部门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县纪委每名常委包联1个协作区,负责协调该协作区的纪律审查工作的相关事宜,统一调配办案力量、统一组织调查核实、统一审核把关,有力解决了基层纪检组织纪律审查工作力量不足、业务不精、案源偏少的问题。

  坚持上挂下派制度。选调三名镇办纪委副书记到县纪委跟班学习,直接参与信访、纪律审查、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镇办纪检干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

  坚持重点工作周报告月通报季约谈制度。在全县各镇办、部门实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周报告、月通报、季约谈制度。对查处扶贫领域问题实行周报告制度,凡第一周“零报告”的单位进行提醒;凡连续两周“零报告”的单位,在纪检监察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凡连续三周“零报告”的单位,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凡连续四周“零报告”的单位,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凡连续五周以上“零报告”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警示训诫,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坚持纪检监察例会制度。例会内容主要包括传达上级精神、通报纪律审查情况、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工作任务等事项。通过例会制度,有效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从整体上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坚持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在全县各党委(党组)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界限,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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