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回复】做为城管执法人员你这样的行为合适吗?
站南执法大队关于“渭南荣耀网”网评问题的情况说明渭南荣耀网:
2017年9月24日晚7时许,有网友在“渭南荣耀网”评论:站南执法大队一位执法队员在众目暌暌之下,用执法车碾压摊贩的水果。看到这则评论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执法人员和当事人调查询问,及时处置,现将调查处理结果汇报如下:
近期,为迎接上级创文检查验收,站南执法大队安排各中队于每天早7点至晚10点全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2017年晚7时许,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庾刚超驾驶执法标志车辆(陕E53933),带领执法人员对站北街一带进行巡查,在巡查至站北街西段莲居城门口车辆掉头时,不慎将摊贩王某摆放在黑色马路上的水果筐挂倒。由于此次检查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带队中队长告知当事人不得占道经营,并对挂倒水果箱一事约定王某于次日到执法大队办公室协商处理,但王某执意要求现场处理,后经执法人员再三劝说,王某同意第二天来大队处理,执法人员和车辆随即离开。期间有群众围观并拍照。9月25日上午王某夫妇到大队来处理问题时,因大队全体人员都在一线巡查值守,遂商定改天处理。后于9月27日上午9时许,在大队二中队办公室,二中队及大队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当事人王某进行了积极协商。执法人员指出摊贩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王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之处。同时,执法队员也就挂倒水果箱一事向王某道歉。经双方协商,驾驶员向摊贩王某赔尝水果损失费100元,当事人王某表示满意。随后,大队领导就此事对二中队中队长提出严肃批评,并在大队内部进行通报。
站南执法大队以此事为鉴,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执法队员们的文明执法教育,要求队员积极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坚决防止发生类似群众围观行为。
2017年9月27日附:双方协商处理图片
时间:2017年9月27日
地点:站南执法大队二中队办公室
内容:就执法车辆挂倒水果一事双方进行协商
工作单位:站南执法大队
原贴:今晚19:10左右,站南办城管执法队的工作人员(站南办城管执法队队长老于)在站北路西段莲居城门口,众目睽睽之下开车碾压摆摊人的水果,虽然在路边摆摊不对,但是你身为执法人员这样做真的合适吗?
自行车大赛时上演这一幕,太不该.........{:qqemoji11:} 人把他围住了,他怂了不敢下车。
这就是党的执法队伍,唉,无奈
同桌的你 发表于 2017-9-24 22:00
这就是党的执法队伍,唉,无奈
唉,老百姓......
曝光曝光,这种人脏了!!!
呸!说多了还脏手!
拉下来打怂,
beyondky 发表于 2017-9-24 22:36
拉下来打怂,
他怂了,不敢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