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
渭南市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告受冷空气东移南下影响,全市空气质量已经得到好转,监测数据显示,从18日上午5时到19日下午16时,我市已连续36个小时空气质量轻度污染以下,实时空气质量为良,已符合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19日16时解除渭南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和Ⅲ级响应。应急解除后,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源头管控,注重过程控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将本次应急响应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措施开展资料进行汇总,总结报告和相关资料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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