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7岁孩子顺走超市可乐被罚款10元,家长把超市告上法庭!
7岁的王某未经付款从超市私自带出一瓶可乐并当即饮用,超市工作人员对其批评教育,并以内部规章制度为由,要求王某家长缴纳10元罚款,王某家长认为超市无罚款权力,一纸诉状将超市诉至白水法院,要求超市退还10元罚款、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10元。
就不能私下和解吗?10块钱的事情 我去 这不能理解啊罚款是超市的不对可是自己不好好教育娃 怪谁? 肯定是小店.大场子碎松绝对不敢
超市无权罚款,支持! 超市罚款不对,偷东西就对了? 抓住狗蛋子闪两哈,罚撒款哩
只能说啥人生啥娃 老鼠生下儿子钻地洞 娃娃偷人家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子不教父之过,自己不知道丢人还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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