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宝 发表于 2017-11-22 10:24

渭南7岁孩子顺走超市可乐被罚款10元,家长把超市告上法庭!



      7岁的王某未经付款从超市私自带出一瓶可乐并当即饮用,超市工作人员对其批评教育,并以内部规章制度为由,要求王某家长缴纳10元罚款,王某家长认为超市无罚款权力,一纸诉状将超市诉至白水法院,要求超市退还10元罚款、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10元。




晨光搁浅 发表于 2017-11-22 11:09

就不能私下和解吗?10块钱的事情

心里有鱼 发表于 2017-11-22 11:28

我去 这不能理解啊罚款是超市的不对可是自己不好好教育娃 怪谁?

天空之蓝 发表于 2017-11-22 14:21

肯定是小店.大场子碎松绝对不敢

渭南儿童摄影 发表于 2017-11-22 14:24

超市无权罚款,支持!

爱吃樱桃的尼克 发表于 2017-11-22 15:44

超市罚款不对,偷东西就对了?

potatoltt 发表于 2017-11-22 16:33

抓住狗蛋子闪两哈,罚撒款哩

大飞宝宝 发表于 2017-11-22 17:59

只能说啥人生啥娃   

正大光明 发表于 2017-11-22 19:08

老鼠生下儿子钻地洞

鑫茂财讯 发表于 2017-11-22 19:38

娃娃偷人家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子不教父之过,自己不知道丢人还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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