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男子抢劫1块钱后买糖 获刑4年5个月还被罚款
江南都市报11月25日讯2017年3月29日,在江西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加油站附近,90后男子易某持刀抢劫了夏女士。当时夏女士身上只带了1元现金,无奈之下易某便拿了这一块钱硬币,并把作案工具水果刀扔到路边绿化带中,然后逃到了附近网吧,买了一颗“大白兔”隔日,从网吧出来后,睡在路边报废车辆中的易某,被信州公安抓获。这位90后男子是湖南邵阳市人,2016年在台州曾因盗窃罪入刑,2017年2月刑满释放后来到上饶市信州区,没想到,短短1个月内因抢劫罪入刑。根据法院判决,被告人易某抢劫罪名成立,系累犯的他应依法从重处罚,但鉴于易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最后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以上信息转载江南都市报)
此货真是鸹貔中的战斗机,拾破烂卖钱也不只一块{: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14:}{:qqemoji7:}
是啊,随便捡几个瓶子,或许都买一元呢
1块钱……也是厉害了
法盲无知付出的代价。
为了一块钱,换来四五年的牢狱之灾,划算,划算
1元钱都要抢,罚那1000元从哪来呀,还不把小伙熬煎死了{:qqemoji59:}
持刀抢劫,叛这些算少了,就算是一分钱没抢到,只要持刀抢劫,那就应该判重刑!!
倒霉透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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