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缘灭 发表于 2017-12-5 19:41

多少人为了房子折腰呢,男的把东西看的太重,名字而已。

缘起缘灭 发表于 2017-12-5 19:44

虽然我没结婚,不过我也支持楼主。

123556 发表于 2017-12-5 20:40

要几他是歘呀,一个日把歘。

adu_1021 发表于 2017-12-5 20:40

说实话,的确应该写你媳妇的名字

么啥大不了 发表于 2017-12-5 21:06

对楼主来说是个好事,不要等结完婚了出现其他类似的事,后悔都难了,挺好的,不过这样写楼主明字觉得都应该……你前面还有一片深林……

夏野 发表于 2017-12-5 21:50

关键楼主自己出了首付的一半啊,名字应该写上!

花瓣残 发表于 2017-12-5 22:03

跟哥结吧{:qqemoji80:}不要你首付还写你名

落埖嘸凊 发表于 2017-12-5 22:12

既然你付一半首付 我觉得 应该写你的名字 要是男方大度 就会直接填你的名字

老砖头 发表于 2017-12-5 22:20

婚没结。算盘子打的这么纯洁。还是退钱,另找人吧。你们不适合。

加油向未来 发表于 2017-12-5 22:37

恭喜你没结婚,这样的男人要不得,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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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房子首付出一半,你说不填我名字,我不嫁了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