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全面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准备工作
(通讯员 王荣)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潼关县结合县情,积极准备水资源税开征相关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由地税局、水务局局长为组长,主管局长为副组长的潼关县水资源税开征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关于全面做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准备工作的方案》及《关于水资源费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对全县水资源税开征准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单位协作机制。一是地税部门接收由县水务部门移交过来的档案资料、商定交接方案、审核相关资料、比对、核实建立水资源税税源数据库、做好金三系统纳税人资料维护等工作。二是水务部门主要负责调查各取用水户的基础信息工作,填写《取用水户基本信息表》及《汇总表》并进行审核,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取用水户基础信息等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及水资源税开征的后续配合工作。
三是统筹协调工作安排,稳步推进准备工作。准备阶段,及时召集相关取用水户召开潼关县水资源税取用水户基础信息调研会,当场宣读就目前水资源费相关企业存在问题,填写取用水户基础信息表并于11月20日前完成汇总。资料交接及核查阶段,按照渭南市地税局、渭南市水务局联合转发省局文件精神,明确潼关县地税局、水务局水资源费交接工作在11月25日前进行管户资料的交接,并将《取用水户基本信息汇总表》上报市地税局。由县地税部门进行资料管户分配和核查,做好纳税人税务登记、税种鉴定、纳税申报等准备工作,及时整理、补录、确认纳税人信息,做好开征前的准备工作。正式实施阶段,密切关注水资源税开征后的运行情况,及时跟踪纳税申报、税负变化、税源分布、税款入库情况,做好收入分析工作,适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及时向县水务部门汇报工作动态,确保水资源税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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