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虾我们走 发表于 2017-12-19 09:32

卤阳湖开发区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12月14日我区综合执法局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董樊路南口存在一处违法建筑,经走访了解,该建筑为违法占用农用土地建筑,即未进行报建,又无相关建设手续。

  12月15日由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王斌带队,会同樊家村委会、党睦土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调动重型机械在当事人的见证下对违法建筑拆除。

  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全面监控辖区内的新生违法建筑,做到早发现、早通知、早拆除,及时遏制违法乱建行为。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建、抢建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坚决将违法违建思想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渭南卤阳湖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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