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 发表于 2017-12-30 11:58

男子渭南撞人致死逃逸 更换零件销毁企图瞒天过海,终被民警识破



       近日,华阴市发生了一起车撞人致死,肇事者逃逸后,更换车辆受损零件,企图瞒天过海,终被民警识破。
       12月23日凌晨6时40分,华阴市大华公路温华宾馆门前,一中年男子被车辆撞倒在地,肇事车辆逃逸。有路过的行人打电话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经民警对现场仔细勘查后,仅在现场发现很小的三片红色塑料碎片和一条地面擦痕,再无其它线索,而这时受伤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通过对事故现场位置、事发时间段进行分析,他将目光对准了给秦岭电厂送煤的货车。经民警调取监控,仔细排查发现,一辆红色半挂车车头右前角破损,车辆受损位置与事故现场肇事车辆受损位置相同。于是民警立即联系该车驾驶员,但该车驾驶员一直关机。为了防止肇事司机销毁车辆痕迹,灭失证据,民警立即驱车赶往车辆所在地蒲城县。

       终于在12月23日晚上11时许,民警在蒲城县某石灰粉厂发现了肇事车辆。经民警现场勘验,发现该车虽无破损痕迹,且车头两侧包角新旧程度相当,但是民警又发现车头右前侧包角后面的螺丝为新换螺丝,与包角新旧程度不一致。于是民警连夜将车辆查扣并带回做进一步的检验。看到事迹败露,肇事司机史某某第二天上午前来自首,对他12月23日凌晨6时40分驾车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他为逃脱法律处罚,自作聪明地将一个旧的包角替换了原车上损坏的包角,妄图以此来逃避警方侦查。

       目前,肇事司机史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华商记者 康菲)



自己的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7-12-30 12:04

车辆肇事逃逸实属不该,行人遵守交安法增强保护自身安全意识才是王道。此起事故发生在黑色路面机动车道而非人行道,所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自己的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7-12-30 12:07

每一起交通事故新闻总是强调车撞人或者非机动车,但是从来不说在哪个车道发生碰撞,为啥发生碰撞,发生碰撞的原因从来不说,佛祖说过,有因必有果!

自己的盖世英雄 发表于 2017-12-30 12:10

所有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也是一种爱国行为!


正大光明 发表于 2017-12-30 13:11

自作自受 法网难逃

咕嘟咕嘟 发表于 2017-12-30 13:12

咋把他厉害的呢

孙武军 发表于 2017-12-30 13:20

拜倒在楼主的西装裤下

孙武军 发表于 2017-12-30 13:20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Angel~ 发表于 2017-12-30 13:39

把事情的性质改变了

荒岛酒池 发表于 2017-12-30 15:20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男子渭南撞人致死逃逸 更换零件销毁企图瞒天过海,终被民警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