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贸易广场物业办强行“执法” 渭南贸易广场物业办,行为惹人气愤!
渭南高新区贸易广场物业办强行“执法”渭南贸易广场物业办,黑社会行为惹人气愤!
2018年2月9日早上10点30分,我因为接孩子在贸易广场市场内大转盘那里暂时停车(临时停车,车前有移车电话),20分钟后出来发现车轮子被锁,后去物业办,物业说我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我赔情道歉保证不会有下次,对方态度恶劣,强行罚款。我就问罚款依据是什么,他们说消防上支持的,于是我就打到消防大队咨询,消防告知对此事并不知情,更没有支持物业罚款扣车的行为。随后我又打到交警队咨询关于扣车事宜。高新交警支队杨警官明确告知物业没有权利锁车,并要求让他们接电话,(想要告知说他们没有执法权,没有权利这么做)但对方拒不接电话,且态度极其嚣张,并扬言“找谁来都不管用,今天不交200块钱罚款,就不要想走,你不服气把罚款交了拿着票据想到哪里告就告去,如果再不交罚款就报警,警察来了就要罚款500元”期间那名物业工作人员有拍桌子恐吓行为,后来我就说那就报警吧,但对方并不愿意报警,说想报警你自己去报!
无奈之下,我报警高新区崇业路派出所,在等待派出所人来的过程中,物业两名保安将我叫到门口,并讨价还价,承诺说情缴纳100元予以开锁,我没有同意。
崇业路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出警,对事件了解后告知他们物业没有依据锁车和罚款,但物业无视仍坚持要罚款100元,最后在双方的协调下依然缴纳所谓的罚款50元,无奈我用微信红包给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转了50元罚款,对方收到我红包后迅速将我删除,并不愿意提供票据,物业人员很轻蔑的说:“才50元还要什么票据” ?后来还是我坚持让他们提供“罚款”票据,他们才给我开了一张以占用消防通道为由的收据!且没盖公章。
给车辆开锁时,我发现那里停了好多车,都没有锁,我追究原因,他们说交警都有下班时间,他们现在下班了!我想知道,他们口口声声说的火灾,如果是下班了就不会发生了?根据咨询法律人士,判断车辆是否违停,只有两个部门有此权力,分别是交警和城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单位有权力可以对违停车辆贴罚单扣车或者罚款,用锁子锁车,作为物业公司,其本身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五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我虽然交了罚款,但我交的不明不白,作为管理机构,车上有移车电话,是否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解决而并不是态度嚣张、霸道,无罚款依据强行罚款。我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严惩贸易广场物业办这种恶劣行为,还普通公民一个公道!
附:1、罚款收据一张
2、停车时照片一张
郝菊亚(18509130065)
2018年2月11日
这是没有理由的罚款,
物业总是出事啊
一分为二的看,个人观点:1.楼主确实是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车了,楼主自己说了二十多分钟后返回的,贸易广场物业管理方有确保消防通道和设施完整的管理权。2.物业锁车个人表示支持,以示警戒教育。但是物业是无权罚款的,可以提请交警部门处罚。
很多都是渣子,现在很多社会渣子混进房地产物业
有点混乱啊
亲的丫头 发表于 2018-2-25 09:13
一分为二的看,个人观点:1.楼主确实是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车了,楼主自己说了二十多分钟后返回的,贸易广场 ...
观点很不错,物业没有执法权!如果违规可以申请执法部门来处理!而不是私自罚款锁车,他们没有这样的行政权利!
批评教育可以但是不应该罚款。
wnghj766824 发表于 2018-2-25 09:34
批评教育可以但是不应该罚款。
如果周边所有的车都锁了,罚款我都认,关键要执法部门来执行,他们没有执行权利!谢谢关注!
三年六班李子明 发表于 2018-2-25 08:59
物业总是出事啊
房地产物业是中国社会最大的奇葩怪胎毒瘤,当年行政手段干预下产生的不伦不类的怪胎毒瘤。